栏目分类
热点资讯
广西交通运输厅原厅长陈鸿起被判无期 纳贿9031万获重刑
发布日期:2024-11-29 18:38 点击次数:141
2024年1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秘书、厅长陈鸿起纳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纳贿罪判处陈鸿起无期徒刑,抢掠政事职权终生,并充公个东谈主一都财产。同期,对其犯警所得财物照章给以追缴,上缴国库;不及部分,链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间,陈鸿起行使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坐褥监督贬责局党组秘书、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质料时刻监督局党组秘书、局长,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秘书、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关系单元和个东谈主在承揽谈路工程、涉水工程、保障经纪办事方式等方面提供匡助,成功或通过他东谈主违纪禁受财物计较折合东谈主民币9031万余元。
法院以为,陈鸿起的行径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相配远大,应照章惩处。研讨到其纳贿犯警中有未遂情节且部分退赃,法庭照章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了上述判决。